網友投訴:本人于2021年6月份,購買邯鄲市位于南湖南側陸港新城滏河明灣商業住宅一套,并同時被收取三萬元裝修押金,事后經了解其行為違反了《河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物業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裝修保證金、押金”,又鑒于目前因疫情原因,家庭亟待周轉,現請求相關部分制止其違規行為,返回押金,謝謝!
來源:陽光理政、邯鄲信用促進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郵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