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山消行罰決字﹝2023﹞第0032號
處理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和《河北省消防行政執法裁量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
違法(違規)行為: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處理決定:罰款1.2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6/19
據公開信息顯示,河北六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經營范圍:玻璃制品、鋁塑門窗、不銹鋼制品加工、;環??萍碱I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新型建材的研發、生產(限分支機構經營)及;鋼結構工程、防腐工程、保溫工程、水電暖安裝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土石方工程、安防工程的施工;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門窗、環保設備、辦公用品、建材、裝飾材料、五金產品的(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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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