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冀邯臨﹞應急罰﹝2022﹞辦4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五)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由裁量實施標準(試行)第十三條第(1)項
違法(違規)行為: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違法案
處理決定:罰款1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10/28
據公開信息顯示,臨漳縣恒泰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武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經營范圍:服裝、鞋帽、洗滌用品、日用百貨、化妝品、體育用品、文化辦公用品、黃金制品、珠寶首飾、銀制品、手表、眼鏡、電子產品及配件、射照像器材、電腦硬軟件、保溫材料、消防器材、辦公設備、橡膠制品、通訊器材、電纜、電線、五金交電、鋼材、建材、標準件、家電、健身器材、工礦機械設備、紡織產品、汽車、新能源電動車及零部件、零售;兼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保健食品、快餐;場地租賃、經營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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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