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冀邯臨﹞應急罰﹝2022﹞協18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由裁量實施標準(試行)第十七條第(1)項
違法(違規)行為: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備上(配電室)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處理決定:罰款1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1/03
據公開信息顯示,臨漳縣中潤加油站負責人:賀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經營范圍:車用乙醇汽油、柴油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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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