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建管﹞罰字﹝2022﹞第﹝024﹞號
處理依據:《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第四十條
違法(違規)行為:1、現場部分裸土覆蓋不到位。 2、現場易飛揚物料未覆蓋。 3、現場使用密目網不達標。
處理決定:罰款3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06/29
據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邯山區祥馳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經營范圍:普通貨物運輸;汽車救援服務;汽車修理服務;土石方工程;汽車;機械設備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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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