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永消行罰決字﹝2023﹞第0012號
處理依據:涉嫌違反了《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根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條和《河北省消防行政執法裁量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為河北涵瑞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對邯鄲市永年區天駿商業廣場有限公司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后,未制作包含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名稱及項目負責人、維護保養日期等信息的標識,且未在邯鄲市永年區天駿商業廣場有限公司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處理決定:現決定給予河北涵瑞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處罰決定日期:2023/05/04
據公開信息顯示,河北涵瑞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索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經營范圍:建筑安裝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弱電工程、通風工程、市政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維護;消防設施的、檢測、維護、保養及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技術咨詢;消防安全評估;機電設備、環保設備的安裝與;工程機械設備租賃;建筑勞務分包;電氣設備安全檢測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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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