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生態環境局平臺發布武安市金鐵嶺鑄造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罰〔2023〕02-125號
處理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及《邯鄲市生態環境局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序號24之規定。
違法(違規)行為:該公司生產大棚密閉不嚴,造成揚塵污染。
處理決定:處以罰款伍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年3月2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武安市金鐵嶺鑄造廠負責人:孔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武安市,經營范圍:一般項目:鑄鐵件、鑄鋼件加工、。(期限至2023年6月29日)(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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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邯鄲市生態環境局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