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冀邯魏﹞應急罰﹝2023﹞經002號
處理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59號令)第二十八條第一項。
違法(違規)行為:未按照有關規定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處理決定:罰款0.5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4/11
據公開信息顯示,魏縣萬晶建材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魏縣,經營范圍:建筑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和違禁品)、環保設備、鋼材、混凝土、混凝土添加劑;水泥制品加工;建筑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道路養護工程。(法律法規禁限的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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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