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曲市監處罰﹝2023﹞05-24號
處理依據: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參考《河北省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適用情形》、《河北省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有關規定
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時發現曲周北趙林中醫醫院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后,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和給予警告當場處罰決定書。責令該醫院在規定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再次到該醫院進行檢查,發現上述行為仍未改正。
處理決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處以12000元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2023/04/07
據公開信息顯示,曲周北趙林中醫醫院負責人:馬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曲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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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