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2023﹞武交﹝非﹞罰字第08150008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21)第12號】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21)第12號】第四十三條。
違法(違規)行為:武安市泓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車輛冀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
處理決定:罰款3200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2/13
據公開信息顯示,武安市泓源混凝土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武安市,經營范圍:一般項目:混凝土、瀝青加工;建材(不含木材)、板材的;混凝土結構構件生產、;機械設備租賃;預拌砂漿、水穩碎石加工。許可項目: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罐車道路運輸服務。(以上項目不含?;愤\輸)(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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