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罰字〔2022〕17-199號
處理依據:違反了《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參照《邯鄲市生態環境局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試行)》序號20。
違法(違規)行為:高頻焊管車間內工人正在電焊作業打包方管,方管兩端工人電焊作業時未使用焊煙凈化設施,煙氣四處擴散。
處理決定:罰款壹拾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11月27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鑄峰裝備制造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大社鎮,經營范圍:高頻焊管、螺旋焊管的制造及;機械設備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邯鄲市生態環境局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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