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邯鄲開發區宋偉農資經營部經營不再分裝種子,未向當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備案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邯農(種子)罰〔2022〕46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九條;
違法(違規)行為:經營不再分裝種子,未向當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備案;
處理決定:罰款2000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7月14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邯鄲開發區宋偉農資經營部負責人:宋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經濟開發區,經營范圍:種子、農藥、化肥的;農業技術咨詢服務。(以上經營范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后方可經營)。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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