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罰字[2022]18-78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
違法(違規)行為: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污染防治設施
處理決定:罰款捌萬兩仟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河北德龍緊固件制造有限公司負責人:金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經營范圍:緊固件、工礦配件、電力金具、五金制品制造、;鋼材;貨物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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