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市監處罰{2022}(CT)第040260號
處理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之規定。
違法(違規)行為:2022年3月28日,執法人員接到群眾匿名舉報邯鄲市叢臺區人民路208號國貿大廈A座608室有公司無照經營。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單位以邯鄲市杰出電子有限公司的名義從事音響、燈光設備等電子產品的,該單位現場無法營業執照,執法人員對當事人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上述違法行為,2022年4月26日,執法人員再次到該單位檢查,該單位依然沒有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處理決定:1.沒收違法所得16000元整; 2.罰款14000元整,合計30000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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