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罰字﹝2022﹞04-35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
違法(違規)行為:未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處理決定:罰款5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10/24
據公開信息顯示,邱縣中醫院負責人:王某某,地址:邯鄲市邱縣,經營范圍:為人民身體健康醫療和護理保健服務診斷治療疫病,為病人健康恢復進行治療和護理,各種慢性病的康復治療和護理。進行醫學研究、開展醫學教學、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和健康保健教育。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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