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河北彥霖酒店有限公司邯山渚河路店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山綜執當罰決字WS(2022)3-3號
處理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和《邯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2020)年版》第七章第三條第一款。
違法(違規)行為: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空氣微小氣候、采光、照明等衛生指標進行衛生檢測
處理決定:警告;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8月29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河北彥霖酒店有限公司邯山渚河路店負責人:周某某,地址:邯鄲市邯山區,經營范圍:賓館住宿;餐飲服務;保健服務;食品、日用雜貨的(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企查查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郵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