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隆堯縣宏鑫運輸有限公司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道路貨物運輸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武交運罰[2022]0326號
處理依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站管理規定》第十三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站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第一款。
違法(違規)行為: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道路貨物運輸
處理決定:叁仟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8月20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隆堯縣宏鑫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曹某某,地址: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經營范圍: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汽車維修服務;倉儲服務;汽車租賃服務;物流代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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