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邯鄲市凝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罰〔2022〕20-9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
違法(違規)行為:該公司廠區西側存放約500噸煤矸石,已采取苫蓋措施,但未完全苫蓋到位,防治揚塵污染措施效果不佳。
處理決定:處以罰款5萬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6月24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凝鑫混凝土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某,地址:邯鄲冀南新區,經營范圍:商品混凝土及預制構件、預拌砂漿制造、;機械制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建筑施工廢棄物治理服務;非金屬礦物質廢棄物治理服務;建材。(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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