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永綜罰字[2022]-021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三條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款;《邯鄲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若干規定》第十三條第八項。
違法(違規)行為: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擅自混凝土
處理決定:罰款54000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5月26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萬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西蘇鎮,經營范圍:水泥制品、預應力雙T板、鋼筋砼排水管生產(法律、法規限制的項目、工序待取得批準文件后方可生產經營)、;砂石料加工、;建筑機械設備租賃;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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