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和村鎮后連莊李麗霞衛生室購進醫療器械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峰市監處罰[2022]0099號
處理依據: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擬對當事人處罰如下: 警告。
違法(違規)行為:2022年7月22日,我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購進的一次性帶針注射器不出進貨票據和進貨臺賬,其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涉嫌構成了購進醫療器械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的行為,建議立案調查。
處理決定:警告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8月08日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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