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市監處罰(2022)(CT)第090202號
處理依據: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三十九第二款規定,依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
違法(違規)行為:邯鄲市叢臺區張增煙酒門市未保持日常監督檢驗結果記錄表至下次日常監督檢查案。
處理決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 1、罰款12000元整(上繳國庫)。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7月14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叢臺區張增煙酒門市負責人:張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黃粱夢鎮,經營范圍:煙酒、百貨、散裝食品、預包裝食品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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