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魏縣大辛莊鄉申橋村衛生所購進的酒精、消毒液未建立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魏衛醫當罰決字(2022)第Y03-22004號
處理依據:《消毒管理辦法》第七條,《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河北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三章第十節第七十七條。
違法(違規)行為:購進的酒精、消毒液未建立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處理決定:警告;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7月26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魏縣大辛莊鄉申橋村衛生所負責人:李某某,地址:邯鄲市魏縣大辛莊鄉。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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