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國某源(江蘇)太赫茲科技有限公司在曲周縣虛假宣傳和傳銷活動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曲市監罰字【2021】01-3-307號】
處理依據: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二)、(三)項的規定傳銷行為。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給予處罰。
違法(違規)行為:自2020年9月份以來,當事人在經營中,對購買的“小神吹”人員給予會員資格,利用獎金利誘參加人員繼續介紹他人購買,在參加人員之間形成上下級關系,并以下線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處理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做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非法財物人民幣11096595.06元;罰款1619000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1年07月12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國某源(江蘇)太赫茲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薛某某,地址:常州市新北區,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太赫茲檢測技術研發;新材料技術研發;第二類醫療器械;互聯網數據服務;互聯網(除需要許可的商品);遠程健康管理服務;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企業管理咨詢;酒店管理;餐飲管理;專用化學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專業保潔、清洗、消毒服務;產業用紡織制成品;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技術推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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