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邯鄲市邯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前臺員工高某芬、王某芳未獲得有效健康證明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處罰通知。
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山綜執當罰決字WS(2022)(4-3)
處理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細則》第三十八條及《邯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七章第十五條第一項。
違法(違規)行為:前臺員工高某芬、王某芳未獲得有效健康證明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
處理決定: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08月09日
據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邯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經營范圍:住宿服務;餐飲服務;停車服務;洗車服務;旅游咨詢服務;洗衣服務、洗浴服務、休閑健身服務;酒店管理;餐飲管理;物業服務;會議服務;酒店用品、食品、針紡織品、五金產品、服裝、鞋帽、洗滌用品、辦公用品、廚具衛具、日用雜貨、工藝品、家具、其他機械設備及電子產品的;煙的零售;廣告的設計、制作及代理發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河北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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