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2月1日電(尹倩蕓)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相關負責人1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稱,要加大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成果運用,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對所有地下礦山重新確定災害等級。
近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其中提出要強化對重大災害的超前治理。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安全基礎司監察專員王鐵根表示,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和重大災害治理工作是防范化解風險、減少礦山事故的基礎性工程,必須常抓不懈,動態、精準掌握隱蔽致災因素,及時有效治理重大災害。
一是強化井工礦山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加大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成果運用,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對所有地下礦山重新確定災害等級,并在政務網站公示。督促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礦井落實區域治理、工程治理、超前治理、地面治理等措施。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推廣應用充填開采。
二是落實露天礦山重大災害超前治理。督促礦山企業按規定進行邊坡和排土場穩定性分析和評價。高度200米以上的邊坡,每季度進行1次邊坡監測分析。出現地質構造發育、變形、滑坡征兆的邊坡,落實壓幫、削坡、注漿等工程治理措施。
三是推進尾礦庫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對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不再排尾作業、停用超3年以及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明確關閉時間,實施閉庫治理。督促礦山企業對在用尾礦庫排洪構筑物進行1次全面質量檢測,汛前汛后對壩體、排洪系統等開展全面檢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