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河北省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印發
“我在辦理小餐飲登記證的時候,選擇了告知承諾的方式,沒想到當場就拿到了登記證,真方便啊!”近日,王換敏在北合街開了家白吉饃店,他前往新華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小餐飲登記證時,流程快速辦結。
近日,省市場監管局印發新修訂的《河北省小餐飲登記管理辦法》,其中新增告知承諾制相關條款,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小餐飲登記證,選擇告知承諾方式的,可當場取得小餐飲登記證。
《辦法》進一步完善小餐飲登記管理工作,壓縮小餐飲登記時限,優化小餐飲登記核發、變更、延續、注銷工作流程,實施小餐飲告知承諾制,提升小餐飲登記管理工作效率。
《辦法》明確,小餐飲是指具有合法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不足50平方米,經營規模小、經營條件簡單,未達到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條件,從事餐飲服務的經營者。不合法的、臨時的經營場所不在小餐飲登記范圍內;大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得辦理小餐飲登記證;鼓勵小餐飲經營者不斷提升經營條件,依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只有經營條件無法達到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要求的,才可依法辦理小餐飲登記證。
小餐飲經營者申請選擇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小餐飲登記證時,小餐飲登記部門應當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未選擇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小餐飲登記證的,小餐飲登記部門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申請小餐飲登記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只需要提交制度目錄清單。對營業執照、經營者身份證、從業人員健康證等證件,小餐飲登記部門能實現網上核驗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復印件。
《辦法》提出,小餐飲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小餐飲登記證,公示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獲取電子登記證的,應當自行打印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小餐飲經營者宜采用“明廚亮灶”方式,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公示食品主要原料、添加的食品添加劑等信息??h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定,對小餐飲經營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加工操作過程等內容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其規范經營。(記者 焦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