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規范培訓收費行為、強化校外培訓預收費資金監管、加快校外培訓消費糾紛化解等七方面內容
河北日報訊(記者崔叢叢)近日,省教育廳、省體育局和省消保委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的通知》。針對面向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學生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專項行動聚焦規范培訓收費行為、強化校外培訓預收費資金監管、加快校外培訓消費糾紛化解等七方面內容,突出以縣級為主,采取縣級自查、市級復查、省級抽查三級聯動檢查機制。
規范培訓收費行為,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收費項目與標準、收費公示制度執行情況,特別是要聚焦是否存在超時段、超限額收費,是否嚴格落實政府指導價,是否存在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問題。對培訓機構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一次收取超過5000元等問題,做好退款工作。對未執行政府指導價、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問題線索,要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
強化校外培訓預收費資金監管,守護學生家長繳費安全。嚴格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重點要聚焦預收費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風險保證金專用賬戶、培訓收費專用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是否規范;是否存在通過監管部門規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訓費用,“體外循環”躲避資金監管的問題;是否存在“一刀切”,不按照“一機構一核定”原則核定風險保證金,資金監管流于形式的問題。
加快校外培訓消費糾紛化解,保護學生家長合法權益。推動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明確約定退費情形、退費方式等內容;積極探索加強預付費資金監管的有效方式,支持消協組織通過調查、參與監督檢查等多種方式開展社會監督。完善校外培訓領域消費糾紛維權制度,暢通消費投訴渠道,廣泛受理學生家長退費糾紛。
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安全排查,營造健康安全的消費環境。對校外培訓機構專門開展一次安全排查,督促指導校外培訓機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存在突出安全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及時向社會公示。對培訓場所消防安全條件不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確保安全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加強消費教育指導,增強學生家長消費安全意識。組織做好校外培訓消費教育指導工作,通過發布消費提示、倡議書、宣傳片等多種方式,宣傳科學消費理念,加強對學生家長消費教育指導,有效避免消費陷阱。
規范校外培訓行為,防范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治理工作,建立并有效用好網格化綜合治理機制。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組織學科類培訓的規定。做好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防范,針對“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等突出隱形變異表現形式開展專題治理。發揮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等公眾監督力量,加強日常檢查。
加強藝考日常監管,堅持正確育人方向和價值導向。將藝考培訓機構全面納入全國監管平臺進行日常管理,加強機構收費和預收費監管,嚴禁以“顧問費”“特訓費”“課時費”“領考費”“大學生輔訓”等任何名目收取培訓費以外費用;嚴禁以“游學”“境外特訓”等任何名義變相收取高額培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