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制性內容涉及擴大優先用血人群享受范圍等方面
河北日報訊(記者霍相博)5月29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了關于《河北省獻血條例(草案)》的說明,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目前,條例草案共七章四十八條,其中創制性內容七條,涉及延長獻血年齡、建立血液應急保障機制、設立“無償獻血宣傳月”、加強固定采血點建設、實行獻血者“三免”優惠政策、擴大血費減免和優先用血人群享受范圍等方面。
血液是重要的臨床醫療資源,通過法治手段規范和促進獻血工作十分必要。當前京津冀醫療衛生協同發展不斷深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相繼落戶河北,河北省醫療服務能力特別是危重癥和疑難疾病救治能力不斷提高,全省臨床用血量也隨之增長,迫切需要通過立法筑牢血源基礎。同時,隨著老齡化進程加速,河北省面臨適齡獻血人群減少、老年人群用血需求增加的雙重壓力,一些適齡獻血者血液檢測指標不達標,進一步增加了采血難度。此外,河北省在推進獻血工作的長期實踐中,積累形成了一系列成熟、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也有必要及時上升為制度,以法規形式固化。
目前,條例草案主要對明確法定責任、強化宣傳動員、規范獻血管理、強化獻血者權益、加強監督管理五方面內容進行了規范。
在明確法定責任方面,條例草案規定實行無償獻血制度和自愿獻血原則,并對照國家實施的標準,將獻血年齡進行適當延長。
在強化宣傳動員上,條例草案提出設立“無償獻血宣傳月”集中開展宣傳活動,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村(居)民委員會動員、組織本單位或本居住區符合獻血條件的公民參加獻血,紅十字會、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參與、推動獻血工作。
關于規范獻血管理,條例草案要求血站采血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則,嚴格遵守采血操作規程,確保獻血者的身體健康。醫療機構遵循合理、科學的原則,制定用血計劃,不得浪費和濫用血液。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草案進一步強化獻血者權益,明確在保證急危重癥患者臨床用血的前提下,獻血公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享有優先用血權利,用血后可按規定減交或免交相關費用。對參加獻血的個人及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此外,條例草案要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血站采供血質量、執業活動、臨床供血用血等進行監督檢查、抽檢,并定期通報。鼓勵公眾對獻血活動進行監督,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向衛生健康部門投訴舉報。實行血站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保護數據安全,做好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