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報訊(記者解楚楚)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就業穩定,河北省人社廳、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稅務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底,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單位0.7%、職工個人0.3%。
通知提出,各地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等相關政策,不得自行出臺降低繳費基數、減免社會保險費等減少基金收入的政策。此外,各地加強基金運行分析,切實做好失業保險擴面征繳和待遇落實工作,既確保降費率政策落實,也確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確保制度運行安全平穩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