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本次集中帶量采購品種為口腔種植體系統,包括:種植體(含覆蓋螺絲)、修復基臺、配件包(含愈合基臺、轉移桿、種植體替代體)。采購周期為3年,采購合同每年一簽,2023年4月20日前,參加集中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中選企業、中選企業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通過河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簽訂三方購銷合同。
《通知》強調,醫療機構作為中選產品配備使用的責任主體,應優先采購中選產品系統,并按采購合同完成協議采購量。公立醫療機構的種植體系統和牙冠耗材按掛網價格“零差率”向患者收費;引導民營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種植體系統和牙冠耗材按“零差率”;鼓勵民營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少加價或不加價種植體系統和牙冠耗材。
據悉,此次集采按照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等7部門印發的《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實施方案》中相關規定執行。2023年4月10日,河北省醫保局已公布牙冠產品掛網結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通過河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線上采購口腔種植體中選產品和牙冠產品。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全面落實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種植體集中帶量采購、牙冠競價掛網“三位一體”的綜合治理措施。要規范收費行為,實行醫療服務、種植體、牙冠分開收費,明碼標價。要在落實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全流程調控價格的前提下,向患者優質醫療服務,通過技術勞務價值獲得回報。
《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將各級醫保部門致患者的一封信張貼在收費窗口或在首次就診時發放給患者,營造廣泛參與、相互監督的良性發展環境。各統籌區醫保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口腔種植價格信息公開和監督。同時要建立口腔種植的價格異常警示制度。
《通知》要求,各統籌區要做好專項治理日常監督和監測,5月下旬起,河北省醫保局將開展口腔種植專項治理“回頭看”,組織督導和交叉檢查,重點檢查本區域內價格排名靠前、群眾投訴舉報較多的醫療機構。對存在問題的醫療機構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復收費、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線索,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