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重要性,迅速組織開展全覆蓋精細排查。重點排查舊城區、城中村、背街小巷和城鄉結合部,以及這些區域周邊的排瀝通道、積水坑等。城市建成區邊界附近區域,因建成區內污水異地排放、垃圾異地積存導致水體黑臭的,一并納入城市黑臭水體清單;跨越建成區邊界的黑臭水體,如果建成區外水體影響整體治理成效,要將整條水體納入清單。確認屬于城市黑臭水體的,要查明黑臭成因,確定治理主責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不屬于城市黑臭水體但存在問題隱患的,要建立整改清單,明確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等,如期完成整改。
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門要高標準制定系統治理方案。方案要包括但不限于控源截污(污水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設運行、排水許可落實、不達標工業企業清退)、內源治理、生態修復、長效機制(污水垃圾處理費政策、水體養護)等內容。各地要重點治理近期發現較為突出的城中村雨污水收集基礎設施不足、垃圾收運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盡快補齊各類收集處理設施短板、強化設施運行監督管理,避免出現邊治邊現、邊治邊返等現象,堅決杜絕“調水沖污”和“一填了之”等表面整改問題。
各地各部門要健全排查、預警、治理制度。利用好城市網格化管理的工作體系,充分發揮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基層組織作用,建立健全城市水體常態化排查、預警和處理處置工作機制,補齊制度漏洞。因地制宜安排年度排查計劃,原則上每年不少于2次,污水收集率低、汛期污染強度大、公眾舉報頻繁、遙感監測問題多、下游斷面水質明顯惡化的市縣適時增加排查頻次。
進一步健全水體養護長效機制。要加強城市環境基礎設施運行管理,嚴厲打擊利用雨水管道管渠排污和各類垃圾隨意傾倒等違法違規行為,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實施監管,確保管控到位。加強水體養護力量,明確責任單位、資金來源等,建立目標明確的績效考核制度,定期對水體養護成效進行系統考核,確保實現“長制久清”。(河北臺 張文敏 通訊員 王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