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共5章30條,主要內容包括停車設施規劃與建設、使用與管理、法律責任等。《辦法》以政府規章的形式出臺實施,不僅將大大促進唐山市停車管理工作全面納入科學化、法治化軌道,更在制度層面有效破解“停車難、停車亂”這一民生難題。
為規范機動車停放秩序,營造暢通、有序、文明、安全的交通出行環境,有效緩解市民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與停車設施、停車泊位供給不足的矛盾,《辦法》正式列入2022年政府規章立法項目。立項以來,唐山市司法局會同唐山市公安局組織了《辦法》起草,通過立法調研、專家論證、部門研討等多種形式,向縣(市、區)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廣泛聽取專家學者、政府法律顧問和基層執法單位意見建議,并進行了反復修改完善。
《辦法》對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作出細化界定,實施分類管理,按照停車場的性質、用途,采取差異化、精準化管理措施;明確和細化了政府及相關部門在停放管理中的權責,凸顯了智慧交通城市建設、錯峰共享等前瞻理念,對機動車駕駛人文明規范停車行為作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的劃定權限、施劃規范及停車場備案的具體要求、程序以及停車場經營管理規范。同時,基于解決停車需求的考慮,對待建土地、空閑廠區、建筑物退讓空間等設置臨時停車場所提出了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