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河北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實施
河北日報訊(記者郝東偉)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該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河北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冀政辦字〔2020〕83號)同時廢止。新版應急預案提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高效有序有效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對處置工作,避免或者最大限度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在突發地質災害應對處置工作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的工作原則。應急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
應急預案提出,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省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體系。各級自然資源、水利、氣象、地震等部門要密切合作、信息共享,逐步實現全省地質災害監測網絡、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地震監測網絡互聯互通,及時傳送相關信息。
應急預案對預防預警行動和預警響應機制進行了說明。地質災害易發區縣級政府要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復查和動態巡查制度,組織對本地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經常性巡回檢查,對地質災害隱患點每年進行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后復查。對新發現的隱患點,及時制定防災預案并納入群測群防體系。各地要將地質災害隱患點全部納入群測群防體系,逐點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牌、制定防災預案,逐點落實防災責任單位、防災責任人、監測預警責任人,并向所有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單位和群眾發放防災責任卡和防災明白卡,實現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全覆蓋。
在地質災害速報制度方面,應急預案提出,鄉鎮(街道)、村(社區)、單位和個人發現或接報地質災害險情,應立即向當地群眾示警,同時向當地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報告;地質災害已經發生并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的,應立即向當地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同時抄送自然資源部門,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根據應急預案,突發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4個級別。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將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對應Ⅰ級應急響應,災害災情發生后,由省政府領導應急救援工作,超出本省處置能力時,報請國務院啟動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對應Ⅱ級應急響應,災害災情發生后,由省政府領導應急救援工作。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對應Ⅲ級應急響應,災害災情發生后,由地質災害發生地市級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市級救援指揮機構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對應Ⅳ級應急響應,災害災情后,由地質災害發生地縣級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縣級救援指揮機構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