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核酸+抗體+抗原)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由國家藥監局注冊審批。截至2022年12月4日,國家藥監局共批準119個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名單附后),其中42個核酸檢測試劑,41個抗體檢測試劑,36個抗原檢測試劑(名單附后)。
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要嚴格遵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從具備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生產經營企業購進醫療器械,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醫療器械安全、有效。
消費者購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時,一定要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公司,并認真檢查核對產品包裝和標示的有關產品信息,不在未取得經營資質或無法經營主體信息的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臺購買醫療器械。嚴禁任何企業和個人未取得經營資質醫療器械。
凡發現產品生產廠家或注冊號與名單內容不一致,或產品包裝破損、標簽批號印刷錯誤、內有異物、拭子不干凈變色等,請及時通過12315進行投訴舉報。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將加大對防疫醫療器械的監管力度,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實的無證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