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全市醫療美容廣告宣傳,近日,石家莊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提示提醒醫療美容廣告不得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等。
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石家莊市市場監管局明確,發布醫療美容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申請醫療美容廣告審查,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應當維護正確的價值取向、輿論導向。
該局提示提醒,醫療美容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與其他醫療美容機構比較或者貶低其他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利用患者、醫務人員和有關專業人員作推薦、證明;使用 " 國家級 "" 最高級 "" 最佳 "" 頂級 " 和 " 第一品牌 " 等用語。
醫療美容廣告不得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為虛假廣告:醫療美容機構或者醫療美容服務不存在的;使用虛構、偽造信息作證明材料的;虛構接受醫療美容服務的效果的;以 " 免費治療、免費贈送 " 等誘導性內容,或 " 來我院治療可享活動價(1 折起)" 等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方式進行宣傳的;將未依法取得醫師執業資格或醫療教育、科研相關職稱的人宣稱為 " 醫生 "" 醫學專家 " 等醫學專業人士,或者假冒患者名義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