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制度
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度,2 年內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機動車檢驗機構,申請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增加檢驗檢測項目、檢驗檢測場所變更等事項時,可以選擇告知承諾方式取得相應資質認定。
簡化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材料
機動車檢驗機構申請資質認定涉及主體資格證明、固定場所產權(使用權證明)等材料時,可選擇告知承諾式。填寫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鞏固安檢、環檢“兩站合一”改革成果
整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和排放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新建機動車檢驗機構不具備安檢、環檢雙重檢驗能力的機構,各市市場監管局不得受理其資質認定申請;對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內的僅具備安檢或環檢檢驗能力的機構,應于 2023 年1 月1 日之前補齊能力,逾期未補齊能力的,各市市場監管局應協調公安、生態環境部門不再認可其出具的檢驗結果。
推進檢驗流程服務規范化
各機動車檢驗機構應結合日常承檢車型檢驗項目和安全作業的需要,合理布局檢驗場地、建筑物等設施,設置辦公、檢驗、服務等相應區域。鼓勵在檢驗區域設置固定的車輛交接點,配備專人為車主“交鑰匙工程”服務。車主自進場停車起,至車檢辦結離場前,機動車檢驗機構工作人員全程負責辦理,車主休息區等候。車輛檢驗完成后,工作人員指引車主取車離站。鼓勵在服務大廳設置電子屏幕,實時顯示車輛檢驗過程。國家出臺機動車服務基本要求資質認定補充規定后,從其規定。
加強資質認定監督管理
采用現場觀察、案卷審查等方式,加強對首次資質認定機動車檢驗機構技術評審活動的監督,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存在違規評審行為的人員,嚴格按照要求予以約談、暫停直至取消評審員資格等處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督,對通過告知承諾、文件審查、遠程評審方式申請資質認定的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認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撤銷資質認定。
規范檢驗機構收費行為
機動車檢驗機構應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開明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等信息,實行所有檢驗項目一次收費。嚴禁違規收費,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各市市場監管局加強機動車檢驗機構收費行為監管,密切關注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加強部門聯合監督檢查
各市市場監管局與機動車檢驗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健全監管協同機制,暢通監管信息共享。積極聯合公安、生態環境部門加強機動車檢驗機構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提高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后監管工作的有效性,采取能力驗證、投訴處理、分類監管等多種方式,強化檢驗機構事中事后監管,督促檢驗機構持續保持資質認定條件和技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