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取事故現場及沿途公共視頻,初步判斷肇事者為一名頭戴紅色頭盔,穿白色短袖,背黑色雙肩包的男性,但無法準確查明該電動車號牌,只能模糊判斷該車號牌為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隨后民警對疑似號牌進行逐一對比,均未發現符合特征的電動自行車。
民警沒有灰心,繼續堅持以車找人的工作思路展開地毯式排查。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經過大量篩選排除,再篩選再排除之后,6月29日民警終于鎖定了肇事電動自行車的行駛路徑,發現該車固定時間停放在一小區內某按摩店門口,經與事發監控視頻對比,該車特征完全符合肇事車輛。民警在店內找到肇事嫌疑人王某某的同時,還發現其變造了電動自行車號牌,原來,王某某將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冀A60##33變造為冀A60##88。
隨后,辦案民警將王某某帶至新華交警大隊繼續詢問。在事實證據面前,肇事嫌疑人王某某對自己6月27日肇事逃逸及對變造電動自行車號牌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自己為了逃避電子警察抓拍處罰,便將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進行了變造。民警依法對王某肇事逃逸和違法變造號牌的違法行為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王某某自認為自己的小聰明很神通,卻沒想到自己成為石家莊第一位因變造電動自行車號牌被處罰的第一人。
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等待王某某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