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北省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職能,在服務保障法治鄉村建設工作中擔當作為、實踐創新,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出臺“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指導標準、建設細則和管理辦法,定期進行復核,加強動態管理。截至目前,河北省現有1514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其中206個被命名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
據悉,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統將聚焦新時代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以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為重點,完善相關政策,整合服務資源,創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更好地滿足鄉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法律服務需求,推進鄉村依法治理,促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此,將重點開展以下五方面工作:
聚焦增強鄉村社會發展活力,進一步加強涉農法治保障。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的產業發展、生態宜居等內容,加強涉農領域立法;加強鄉村執法工作監督,推動落實農業農村領域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基層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管理,力促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聚焦營造鄉村社會法治氛圍,進一步深化法治宣傳教育。深化鄉村法治創建,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每縣每兩年打造至少3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積極推進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年底前每個行政村培養不少于3個“法律明白人”。常態化開展“送法下鄉”“送法進社區”活動,形成上下聯動、廣泛參與的普法大格局。
聚焦滿足基層法律服務需求,進一步推進資源普惠配置。要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加強鄉鎮(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中心、站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信息化建設,因地制宜在鄉村地區配備“云律所”、法律服務機器人。持續推進村(居)法律顧問“五個一”和鄉村企業“法治體檢”專項活動,促進鄉村公共法律服務規范化、多元化、專業化。
聚焦維護鄉村社會安全穩定,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嚴格落實村調委會每周一次、鄉鎮調委會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鄉鎮(街道)。推進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整合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資源,積極推動法律服務隊伍參與人民調解。
聚焦夯實鄉村法治基礎,進一步強化司法所工作職能。以開展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為抓手,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優化職能配置,推進新時代司法所工作高質量發展。推動司法所與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一體規劃、一體建設、資源共享。通過司法所積極指導鄉鎮(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工作,綜合開展法律咨詢、矛盾糾紛化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實現“一站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