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課滿分600分
6月21日考試科目為語文、理科綜合、文科綜合,6月22日考試科目為數學、外語。文化課考試總分600分,語、數、外、文綜、理綜各科均為120分,體育考試滿分30分。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范生的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技工學校招生使用同一套試卷。
考試形式上,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文科綜合為全開卷形式,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準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不得相互討論、相互抄襲和互相借閱教科書。
保障特殊群體平等考試升學權利
河北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非本地戶籍人員隨遷子女在河北接受義務教育后,可在就學地參加升學考試。本地戶籍人員子女在外地接受義務教育后,可以回戶籍地參加升學考試。各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隨遷子女中考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或戶籍地平等參加中考和升學的權利。
學校不得要求或默許學生提前畢業離校
中考考生可直接查詢本人中考成績,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應嚴格執行中考成績發布的有關要求,不得向初中學校中考成績;不得向初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統計公布各縣(市、區)及所屬初中學校的升學人數、升學率;不得以中考成績對各縣(市、區)及初中學校進行排名排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各縣(市、區)及初中學校進行中考表彰獎勵;不得以中考成績為標準獎懲局長、校長、教師等。初中學校不得宣傳中考分數、中考排名、中考“狀元”、中考升學率等,不得在校內外任何位置擺放、懸掛、張貼關于中考成績的條幅、宣傳板等宣傳物品,不得在學校官網等網站發布本校中考分數、中考排名、中考“狀元”、中考升學率等信息。
此外,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不得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不得要求或默許學生提前畢業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