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省結合掃黑除惡斗爭,不斷加大對非法采礦行為打擊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非法采礦案件。但有的地方非法盜采現象仍然屢禁不止,建設工程實施中采礦牟利、以修復治理名義違法采礦等事件時有發生。
方案提出,專項行動將分為部署排查、集中整治以及總結驗收三個階段。各縣(市、區)將組織力量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礦區、礦山(點)進行拉網式排查,平原地區要將非法勘查開采地熱、建筑用砂、磚瓦用粘土等礦產資源作為排查整治重點。
我省將對排查發現未經批準無證勘查開采,利用經營場所作為掩護盜采礦產資源,擅自啟封已經關閉取締礦井、廢棄礦井盜采礦產資源,在自然保護地內盜采礦產資源,私挖濫采破壞礦山地質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采取果斷措施堅決打擊,依法從嚴查處。對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已滿未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繼續采礦(因疫情原因并經原批準機關同意順延的除外),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后繼續采礦,超越采礦許可證載明的礦種、范圍、期限和開采方式采礦,持勘查許可證采礦,超越勘查許可事項勘查,違法礦業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依法從嚴查處。對工程實施中涉及礦產資源利用的項目逐一排查,重點核查經批準的各類工程建設、礦山整治修復、地質災害和安全隱患治理、設施農業用地等項目,工程施工中產生的礦產資源處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對以工程項目建設為名非法采礦的,堅決整治,依法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