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規定了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工作流程、規劃要求、項目立項、本體設計、接網設計、工程建設、并網調試、工程驗收、調控與保護、運行維護、交易結算、用電監察、項目評價等應遵循的基本要求。《規范》所提到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主要指利用工業園區、企業廠房、物流倉儲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設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頂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適用于接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
《規范》要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應符合城鄉總體規劃,并與周邊建筑(景觀)相協調,綜合考慮環境氣象條件、建筑條件、運輸與施工條件等因素,滿足安全可靠、經濟適用、環保美觀、施工方便、便于系統運行維護和檢查等要求。各地要就近消納、就地平衡,避免遠距離、跨區域送電,與開發區域內電網建設發展、用電負荷增長相協調。采用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各設備的生產、設計、、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屋頂分布式光伏所依托的建筑物應該具有合法性,嚴禁依附違章建筑物建設;分布式光伏依托的住宅應具有不動產權證明或鄉鎮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證明。對于居民用戶,若屋頂面積受限,也可利用戶內閑置用地建設分布式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