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病例23:邱某某,男,53歲,現住清河縣油坊鎮杜家樓村。
3月2日,上午11:30左右確診病例5張某某自駕車載內蒙三個客戶去其家中庫房購買羊絨原料,逗留大概5分鐘,其與確診病例5張某某簡單交談,驗貨后不滿意未成交,確診病例5張某某與三個客戶直接離開;中午其與妻子一起吃飯,午飯后13:30獨自駕車去油坊北街邱某珂家中集合,停留30分鐘左右,之后與邱某珂家人同車前去山東省夏津縣鄭保屯村黃某某家吊孝,于16:10左右返回油坊村中,他人下車后,其自駕車于16:30左右返回杜家樓村家中,19:20左右安某某到訪,停留大約10分鐘左右離開,之后其由于修理梳絨機腳部受傷,20:00左右其與妻子和兒子杜某某一起開車去油坊瑞輝醫院(郭氏骨科)進行治療后回到家中。
3月3日,8:00左右其妹妹以及其與前妻的兒子、兒媳到家中探望,11:00左右其女兒、女婿、二外甥女到家中探望,12:30左右陸續離開,其未再外出。
3月4日,上午7:00左右高某某與郭某某在其家大門外和其夫妻二人簡單交流后離開,20:30左右由其兒子駕車載其與妻子、孫女一同前往杜家樓村采集點采集核酸后回家,未再外出。
3月5日,在家中休息未外出。
3月6日,9:30左右由其妻子推輪椅帶其去村中核酸采集點做核酸檢測,中途返回,后由醫護人員上門為其采集核酸,之后未再外出。
3月7日,8:00左右接到通知需要集中醫學觀察后在家未再外出,12:00左右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集中隔離點,當日核酸檢測初篩陽性,隨即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市定點醫院。
3月8日,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24:高某某,女,54歲,現住清河縣油坊鎮杜家樓村。
3月2日,上午與其丈夫邱某某(確診病例23)活動軌跡相同,下午13:20左右其獨自步行前往杜樓村商貿街街口采集核酸,之后在家中看孩子未外出,19:20左右安某某到訪,停留十分鐘左右,20:00左右因為其丈夫邱某某腳受傷,其與兒子和丈夫邱某某前往油坊鎮瑞輝醫院(郭氏骨科)治療后回家未外出。
3月3日,8:00左右其丈夫邱某某與前妻的兒子、兒媳和妹妹到家中探訪,9:00左右其騎電動車到達杜樓村商貿街街口采集核酸,10:22左右前往杜樓村流動攤位買菜,10:24左右前往杜樓村流動攤位買豆腐,10:30左右前往杜樓村工業園區保雪蔬菜店買菜,10:40左右前往杜樓村金玉超市購物后返回家中,11:00左右其丈夫邱某某的女兒、女婿、二外甥女來家探訪,11:44左右其騎電車到杜樓村玉亮快餐店購物,11:50到杜樓村流動攤位處購物,11:55左右返回家中吃飯,13:40左右騎電動車前往杜樓村工業園區保雪蔬菜店買菜后返回家中,14:40左右利康藥店員工李某某到其家送膏藥,其從家中出來拿的膏藥,14:45左右騎電動車前往杜樓村工業園區利康藥店買藥,15:10左右前往杜樓村亮麗明裝門市購物后返回家中,17:15左右騎電動車前往杜樓村工業園區保雪蔬菜店買菜后返回家中吃飯,飯后無外出。
3月4日,7:00左右高某某與郭某某在其家大門外和其夫妻二人簡單交流后離開,20:30左右由其兒子駕車載其與丈夫、孫女一同前往杜家樓村采集點采集核酸后回家,21:00左右步行前往杜樓村工業園區利康藥店購買膏藥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5日,8:25左右步行前往杜樓村工業園區利康藥店購買膏藥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6日,9:30左右推輪椅帶丈夫邱某某去村中核酸采集點做核酸檢測,中途返回,后醫護人員上門為其采集核酸。
3月7日,8:00左右接到通知需要集中醫學觀察后在家,未再外出,12:00左右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集中隔離點,當日核酸檢測初篩陽性,隨即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市定點醫院。
3月8日,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25:石某某,女,44歲,家住清河縣園丁苑小區,經營門市地點在祥和大街安信羊絨檢測中心,系確診病例5的妻子、確診病例10的母親。
3月1日,早上8:00左右自駕車從園丁苑小區去門市上班,上午10點左右駕車到許蘭群診所買藥,然后回門市,中午在店內就餐;下午19:00左右離開門市,22:30左右自駕車回新世紀花園大兒子家中未外出。
3月2日,早上8:00左右自駕車去門市上班,20:30其和丈夫駕車到榮味齋飯店吃飯,21:00左右自駕車返回祥和街東頭站前社區排隊采核酸后返回園丁苑小區家中。
3月3日,早上8:00左右自己駕車去門市上班,晚上19:00左右被負壓救護車轉運至集中隔離點。
3月4日,15:30左右其小兒子(確診病例10)發燒,其陪同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清河縣人民醫院,22:30左右其本人由負壓救護車接回集中隔離點。
3月5日-7日,在集中隔離點。
3月7日,14:30左右因發燒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清河縣人民醫院,核酸檢測初篩陽性,隨即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市定點醫院。3月8日,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26:李某某,女,72歲,現住清河縣葛仙莊鎮袁宋莊村,系確診病例18郭某某的妻子。
3月3日-5日居家隔離未外出,由醫護人員入戶采集核酸。
3月6日,上午居家隔離,下午其丈夫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市定點醫院。
3月7日,其本人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集中隔離點。
3月8日,核酸檢測初篩陽性,隨即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市定點醫院,當日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27:徐某某,女,35歲,現住清河縣葛仙莊鎮袁宋莊村,系確診病例15許某某的母親。
3月1日,6:30至7:30騎電車載兩個兒子送大兒子去謝爐莊永輝小學上學,8:30至9: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7:00帶著孩子去本村張某某(確診病例1)家玩;17:40回家去本村爺爺家玩;18:00返家時路過村中超市購物,到家后未再外出。
3月2日上午6:30至7:30去楊二莊愛丁堡幼兒園送小兒子上學,園長的婆婆告知不開學,8:30至9: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17:00騎電車去東旺汽修購物,之后去卡扣大全拿貨,19: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20:00左右去村委會采集核酸。
3月3日至4日在本村封控未外出。
3月5日,其小兒子許某某(確診病例15)核酸檢測初篩陽性,隨即由負壓救護車一起轉運至市定點醫院陪同。
3月8日,核酸檢測初篩陽性,當日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與以上確診病例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人員,請嚴格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工作單位報備相關情況,盡快開展核酸檢測,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項防控工作;
二、切實做好個人防護,不要外出;
三、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立即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診醫療機構如實報告旅居史和接觸史。
如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提醒廣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繼續做好個人防護,正確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主動接種新冠疫苗。
清河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9日
來源:清河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