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派新聞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布了這份判決書。法院判決被告人王佳樂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佳樂,男,1997年生,系某大學教師教育學院大四學生。2020年放寒假后,他因為疫情沒有回學校上學,在家期間因寫畢業論文來來回回總是改,導致心情很煩躁。
王佳樂的父親長期在外打工,從小家里就其和母親兩個人。案發當天王某在山東日照。
2020年5月13日19時許,母親和王佳樂說起找工作的事,隨后開始嘮叨,埋怨其考研究生時沒好好復習,天天玩。這不是母親第一次嘮叨,王佳樂特別煩,特別生氣,就跟母親吵了幾句,然后回自己屋關上門看電影。次日凌晨2點左右,母親去廁所回來,發現王佳樂還在玩手機,又嘮叨說,這么晚了還玩,晚上不睡覺,白天不起床,一天天的光知道玩。
聽到這些話,王佳樂心里的火突然就炸了,躺在床上心里越想越氣,特別恨母親,就有了殺死母親的想法。于是其在手機上搜索了一些關于觸電、重擊頭部怎么會致死的一些相關資料。
凌晨3點左右,王佳樂去李某臥室看了一眼,想看母親是不是睡著了。隨后去了北房西邊沒有裝修的屋子,想找一個比較硬、比較沉的東西砸死母親。進門右手邊看見地上放著一把舊管鉗,幾乎全是銹,長度大概有50-60公分。
王佳樂拿起管鉗回到屋里,把穿著的拖鞋脫掉,怕進臥室時把母親吵醒。這時其猶豫了一下,心里有點害怕,但想起母親的嘮叨和吵架的事,又覺得不怕了。
王佳樂走到李某背后,用兩只手拿著管鉗朝著李某頭部連砸了五下,砸第一下時李某嘴里哼了一聲,后來那四下沒有出聲音。砸完后,其打開臥室的燈,看見其母親頭上有血,嘴里倒著氣,嗓子發出像是被血堵著的聲音。
聽到這種聲音,王佳樂心里有點害怕。其供述稱當時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是想讓母親徹底斷了氣。于是其去廚房拿了一把平時自家切菜用的菜刀,見李某喘氣比剛開始小了點,就把菜刀扔在床上,用床上的小褥子雙手用力捂住李某的臉。捂了一會,李某胸口突然挺了兩下后就不動了。上午10點左右,王佳樂報警稱昨晚將自己母親殺死了。
據其供述,自幼在家里生活得比較幸福,母親平時對自己挺好的,自己和母親的關系一直不錯。殺母親的時候,心里的沖動怎么也壓制不住。在這之前沒有殺人的沖動,也沒有實施過其他暴力手段。
王佳樂父親王某稱,李某和王佳樂母子平時沒有任何矛盾,妻子平時對兒子特別寵著,母子倆的關系非常好。王佳樂性格比較內向,平時不怎么出去,在家的時候就是打打游戲,看看電腦什么的。
案發后,被害人丈夫、父母均對被告人王佳樂的犯罪行為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對王佳樂從輕或減輕處罰。
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佳樂持管鉗砸被害人李某頭部數下,當場致李某死亡,王佳樂殺人的主觀故意明顯,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其辯護人提出,案發后被告人王佳樂主動撥打110報警,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其構成自首的辯護意見有證據證實,予以采信。辯護人還提出,本案發生在家庭內部系家庭矛盾引起的,對社會危害較小,且得到了家庭親屬諒解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予以采信。
根據王佳樂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王佳樂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