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注冊正式號牌。對在用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其最大設計車速大于25km/h、等于或者小于50km/h,且電機額定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者小于4kW的兩輪電動車,登記并懸掛臨時號牌,在3年過渡期內按照非機動車管理,限制通行中山路、裕華路、中華大街、建設大街部分路段。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電動兩輪、三輪、四輪車,注冊登記并懸掛機動車號牌,依法繳納交強險、取得準駕車型相符的機動車駕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摩托車(包括燃油、電動兩輪或三輪車)全天限制通行三環路(含主路、輔路)以內道路。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屬于拼裝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者依法予以收繳。
石家莊市正在開展的電動車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治理重點涵蓋生產、和使用3個環節。生產環節主要排查本地從事電動車生產企業的設立時間、生產規模、產品及取得許可和營業執照等情況。環節主要排查本地從事電動車企業情況。使用環節主要是對電動車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等違法行為進行治理。
專項行動分為全面摸排、宣傳教育、集中治理、鞏固成果等四個階段。石家莊市將建立電動車生產信息溯源臺賬,對現有電動車數量分門別類、摸清底數、登記造冊,為綜合治理工作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