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經各市申報、電網公司接入和消納條件審核,將具備接入規劃變電站項目43個、722萬千瓦,納入各市“十四五”規劃項目管理,包括風電項目18個、294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21個、345萬千瓦,風光一體化項目4個、涉及風電45萬千瓦等。
省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督促保障性項目開發企業抓緊開展前期工作,盡快完成項目核準(或備案),進一步落實用地條件,盡早開工建設,并加強與電網公司溝通銜接,確保風電項目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光伏發電項目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各市要加強項目備案和建設過程管理,項目投資主體及股權比例、建設規模和建設場址等主要內容應與下達計劃保持一致,不得擅自變更;進一步規范項目開發建設秩序,不得將配套產業作為項目開發建設門檻,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開發企業的不合理投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