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輔警身份性質和法律地位,薪酬福利等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河北日報訊(記者周潔)長期以來,因為身份不明、職權不清,執法常遭質疑等原因,輔警隊伍處境尷尬。9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河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該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河北省輔警管理邁入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新階段。
明確“我是誰”,賦予合法身份地位
“輔警隊伍是各級公安機關不可或缺的重要輔助力量,是公安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郭利鎖告訴記者,由于地位不明、職責權限不清、職業保障偏低、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造成輔警隊伍的穩定性較低,而歸屬感缺失是核心根源。
據介紹,條例明確了輔警的身份性質,將輔警定義為“為公安機關警務活動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分為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同時,理順了輔警管理體制,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領導責任,規定“將輔警薪酬福利、裝備配置、教育培訓、保險和日常管理等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條例從法律層面明確了輔警的身份性質和法律地位,從根本上解決了‘我是誰’的問題,必將大大增強廣大輔警的職業認同感和職業歸屬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馬桂旺表示。
厘清職責權限,依法履職更有底氣
“厘清職責權限,是條例的突出亮點。”馬桂旺表示,這從根本上解決了輔警履職“有法可依”的問題,為充分發揮輔警作用了保障。
條例對輔警職責權限作出限定,對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均予以明確。條例規定,輔警要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指揮和監督下履行職責,履職行為受法律保護,后果由所屬公安機關承擔。其中,文職輔警從事行政管理、技術支持、警務保障等工作,勤務輔警從事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工作。
同時明確輔警不得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不得進行案件調查取證、出具鑒定報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得單獨執法或者以個人名義執法等崗位禁止性的規定。輔警不得配備或者使用武器,開展與執法有關輔助性工作應當全過程記錄。
把好“入口關”,確保履職有能力
為把好“入口關”,條例規定,輔警招聘實行額度總量控制,總需求量以及額度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批準,總體要求是嚴格控制隊伍規模。招聘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公安機關各警種、單位和基層所隊不得自行組織招聘輔警。
條例還對招聘流程作出具體規定,應經過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實行“凡進必考”。明確輔警應聘條件,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勤務輔警應當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學歷,文職輔警應當具備大學??埔陨蠈W歷。
強化回避情形,條例明確規定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該人民警察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拴心留人,增強歸屬感榮譽感
條例的另一亮點,是強化了輔警職業保障,搭建合理職業保障空間。在薪酬福利方面,條例規定輔警的薪酬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財政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享受“五險一金”待遇。
職業發展通道方面,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輔警層級管理和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層級評定、解聘續聘、評優評先、層級升降、薪酬調整的依據。特別優秀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