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燕晚新聞)9月23日,廊坊霸州市官方通報了對該市東方金子塔學校部分學生出現身體不適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涉事的東方金子塔學校被處以8萬元罰款、年度年檢不合格、削減2022年秋季招生指標75%、免除后勤主管和相應人員職務、對該校法人宗某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等嚴厲處罰。
據介紹,2021年9月9日下午2時許,霸州市東方金子塔學校部分學生出現不同程度的惡心、嘔吐等癥狀,校方第一時間組織入院就醫。市政府立即組織教體、市場監管、衛健等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介入調查。
9月23日,霸州市官方發布情況通報稱,針對近日東方金子塔學校部分學生出現飲食不適情況的問題,市政府聯合調查組快速啟動學生診治、采樣化驗、情緒疏導等各項工作。通過對食堂留樣柜標本實驗室檢測、分析,部分樣品中檢出了金黃色葡萄球菌(參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的有關規定,檢測結果未超出該標準中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最高限值(1000CFU/g)。
根據調查結果,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對該學校處以8萬元罰款。市教體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之規定,給予該校2021—2022年度年檢不合格處理;削減2022年秋季招生指標75%,共計削減150人;責令該校對相關責任人員做出嚴肅處理,免除后勤主管和相應人員職務。市公安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該校法人宗某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