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實施的改造應于明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河北日報訊(記者宋平)為保障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提升農房抗震水平,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日前,河北省住建廳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通知明確,2021年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應于2021年底前全部開工、2022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統籌推動,加快工程進度。各地要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對于監測發現的住房安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確保所有保障對象住房安全。在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基礎上,統籌推進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工作。完善優化改造對象認定程序,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間,抓緊組織施工建設,盡快全部開工建設。
落實標準,做好技術指導。各地要認真執行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技術標準導則有關要求,幫助改造農戶確定改造方案,指導施工建設。加強農村建筑工匠管理,組織開展培訓,提高農村建筑工匠技術水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技術下鄉,為農房建設品質提升技術服務。
“一戶一檔”,強化全程監管。各地要落實“一戶一檔”管理制度,逐戶建立改造檔案,相關信息要真實、準確、完整。要嚴格執行改造對象認定程序,精準確定改造對象,建立到戶工作臺賬。強化改造全過程監管,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指導做好竣工驗收,保證改造后農房使用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滿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