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本校,學生異地培訓已交費
■淶水波峰中學學生家長反映:孩子們被學校安排去石家莊一學校培訓半年,費用已交,現在學校又讓交學費、住宿費,這是不是重復收費?
進入九月,各地學校陸續開學。日前,陽光幫辦熱線接到反映稱,保定淶水縣一民辦中學的高三藝體生因接受該學校安排,前往石家莊一所培訓學校“上學”,分兩次總計交費4萬余元,預計培訓將于12月底結束,然而8月底家長們再次接到學校通知,要求征收高三年級上學期學費、住宿費等總計6200余元,“孩子們這半年都不在淶水上課,是否屬于學校重復收費?”多位家長告訴記者。
質疑: 學校通知去石家莊培訓半年,又收取學宿費是否重復收費?
日前,來自淶水波峰中學高三年級藝體班多位家長聯系陽光幫辦記者,反映該校疑似重復收費的問題。
今年6月10日,波峰中學高三年級藝體班家長們在班級群內接到所在班級老師通知:“各位家長您好:接學校通知,我校美術專業生6月13日下午1點30分從學校出發到石家莊參加美術培訓學校……如有疑問請及時和班主任聯系!”同月,據多位家長聲稱,該校老師將石家莊一所培訓學校的老師拉入班級群內。
隨即,按照學校的安排,該校美術專業學生奔赴石家莊學習,待學生抵達石家莊學習一段時間后,家長們收到學生的電話,稱老師要求分兩次交納總計4萬余元費用,其中首次交費于7月底、8月初進行,約19120元,剩余部分將于9月開學后進行繳納。“當時老師要求家長將費用轉給孩子的微信或者支付寶,由孩子們賬號向石家莊新華區一美術教育培訓學校繳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長說。
此次培訓預計到今年12月結束,部分家長告訴陽光幫辦記者,他們對于孩子外出學習提升需要交費的情況認可,盡管此前他們自身從未與該培訓學校聯系,一切聯系事宜由波峰中學操作。也有家長表示,事發后波峰中學稱家長自愿將孩子送往石家莊培訓這一說法并不準確,他們從未主動表態,都是在按照學校安排進行。
波峰中學發通知,收取高三學生上學期學費、住費宿費是在8月下旬,該學校藝體班班主任在班級群內通知稱,需要繳納高三第一學期學宿費,才陸續有家長提出“學費已經讓學生交過了、這半年學生都不在波峰中學為何繳費”等說法。“淶水縣一家公立學校藝體生出去培訓就不再收取學宿費,而且孩子們這半年都不在淶水上課,波峰中學這種行為是否屬于重復收費?”不斷有家長質疑稱。
回應:相關部門正在調查中
據悉,淶水縣波峰中學是一所全日制、全寄宿、全封閉的私立中學,建于1998年,現有學生四千余人。
就波峰中學高三年級藝體班家長反映情況,記者聯系了波峰中學,該中學辦公室工作人員稱將了解情況后進行回復,截至記者發稿前,并未收到回復。
隨后,記者聯系了淶水縣教育和體育局,據該局職稱教股工作人員稱,波峰中學屬于私立學校是需要交學費的,盡管這半年學生不在學校,但需要保留學位,是否去外地上學和參加培訓屬于個人行為,波峰中學并未介紹或者直接收費。
當記者向相關工作人員追問波峰中學向家長通知去石家莊培訓學校一事,該工作人員稱具體情況并不知情,此事應由該局紀檢監察室處理。
記者聯系了淶水縣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監察室,據該科室工作人員稱,目前紀檢監察室已經接到波峰中學高三藝體班家長反映情況,正與淶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其他有關部門一起展開調查。
(燕都融媒體記者田媛媛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