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強制分類區域
在各市城區以及雄安新區等特殊區域強制實行生活垃圾分類。
到2023年,強制分類區域內所有公共機構、公共場所、企事業單位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到2025年,強制分類區域的居民社區實現垃圾分類全覆蓋,基本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
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在其他有條件的縣城和農村推行垃圾分類。
統一分類標準
在全省統一實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類標準,依次按照紅、藍、綠、黑四種顏色分別標識垃圾桶站、垃圾箱房等投放設施。
因地制宜采取“4+N”分類模式,在四分類基礎上增加家庭裝修垃圾、大件垃圾、廢舊家電、園林垃圾等分類標準,設置統一規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方便居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重大疫情等應急狀態下,生活垃圾需要進行特殊分類的,有關部門要及時發布分類規則并指導實施。
建立分類責任人制度
有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無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小區所屬單位或業主委員會為責任人;無人管理的小區,屬地居委會為責任人。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辦公場所,本單位為責任人。
各類公共場所,其經營者或管理者為責任人。
農村居住區,村民委員會為責任人。
管理責任人應建立日常管理制度、開展分類宣傳、設置分類投放設施、督促引導分類投放、將分類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單位分類收運。
完善分類收運過程
根據居住區、辦公場所、廣場、公園、機場、客運站,以及文旅、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不同特點,分別按四分類、三分類等標準合理設置垃圾桶、垃圾箱等投放設施,根據需要配備分類指南宣傳欄、遮雨棚、洗手裝置、除臭裝置、視頻監控等設施。
配齊四分類標準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車輛,所有收運車輛噴涂相應分類標識,加裝監控設備和衛星定位裝置,納入屬地環衛車輛信息化監管。
發揮群眾和生活垃圾清運單位的積極性,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建立“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得進出小區”的雙向監督機制,杜絕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
對現有垃圾中轉站實施改造,確保滿足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類中轉需求;不具備改造條件的,應采取“車載桶裝、換桶直運”等運輸方式,將服務范圍內廚余垃圾直運至垃圾處理廠。
按照設區市每個區規劃建設1個分揀中心,每1-2個街道規劃建設1座回收站,社區每2000-4000戶設置1個可回收物投放點的標準,優化布局可回收物“投放點、回收站、分揀中心”三級回收體系,提高可回收物收集比例。
提高分類處理和回收利用能力
根據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分布情況,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園區、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因地制宜建設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糞便垃圾、飛灰等處置設施,優化技術工藝,提高處理質量。
強化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產生熱能、蒸汽和爐渣的綜合利用,支持發展垃圾生物制品,推廣廚余垃圾堆肥、沼液、沼渣等產品在農業、林業生產中的應用,最大限度提升資源利用能力和水平。
推廣“垃圾銀行”運營模式
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積分賬戶管理“垃圾銀行”,由城市政府主導,委托企業運營。
通過信息化手段采集居民正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情況折算成積分、采集可回收物回收情況折算成等值金額,存入“垃圾銀行”。
由政府制定積分兌換規則,居民可實現用“垃圾銀行”積分在各類商場超市、移動通信等兌換獎品,或者直接通過“垃圾銀行”現金消費。